各镇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开发区工委、管委会,市委各部委办局,市各委办局,各人民团体,市直各单位:
为巩固扩大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成果,全面推进产城融合,加快整岛城市化步伐,根据中央、省和镇江市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实施“六大工程”,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制定如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和“最美扬中”建设,大力实施工业化、信息化、城镇化、农业现代化“四化同步”战略,推进城乡统筹,加速产城融合,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发展模式,打造布局合理的空间结构,提供优质均等的公共服务,建设全民共享的幸福家园,形成“以工促农、以城带乡、工农互惠、城乡一体”的新型城乡关系,使扬中既保持鱼米之乡、江中明珠的田园风光,又呈现繁荣富裕、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,全力争创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示范区。
二、总体目标
到2015年,全市基本形成空间结构布局合理、生产要素平等交换、居民收入差距缩小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系框架。
1. 城乡布局形态进一步优化。主城区、城市副中心建设加速推进,工业集中区营业收入占工业经济比重达到85%以上,农民集中居住率达到60%。
2. 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提升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92%以上,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0%以上,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0%,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%,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.2:1,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到95%。
3. 强村富民水平进一步提高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50万元,基本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下的村;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.5万元以上,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.95:1。
4. 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。生活污水处理实现规划布点村庄(社区)全覆盖,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保持在90%以上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,林木覆盖率达到25%,创成省绿化示范村45个。
5. 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均等。镇村公交、天然气管网延伸至所有规划布点村庄(社区),城乡一体的教育、医疗、就业、社保、文化、住房、养老、交通、生态等服务体系基本形成,和谐社区创建达标率达到100%。
三、基本原则
1. 坚持城乡统筹原则。坚持以工业反哺农业、城市带动农村,结合区域发展水平、资源条件等因素,加快实现城乡规划、产业发展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社会管理“五个一体化”,促进城乡共同建设、同步发展。
2. 坚持富民为本原则。把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努力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和投资发展机会,让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。
3.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。把改革创新贯穿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各个环节,鼓励、支持和加快户籍、土地、金融、保障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改革,着力构建合理、公平、高效、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。
4. 坚持集约节约原则。按照“三集中”的要求,因地制宜、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,全面加快新城镇、新园区、新社区建设,进一步优化城乡要素配置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
5.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。突出开发与保护并重、生产与生态并举,切实加大农村生态保护、环境整治和节能减排力度,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“最美扬中”。
四、工作重点
实施“六大工程”,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。
(一)城乡建设提升工程。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工程,着力形成“1+1+X”(主城区+城市副中心+X个新社区)的新型城乡结构体系。
完善城乡规划布局。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布局规划,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城乡建设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生态保护规划“四规合一”,形成科学合理、衔接有效的区域规划体系。主城区及城市副中心建立“城市总体规划—专项规划—控制性详细规划—景观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”的规划体系。2013年修编完成城乡统筹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,2015年完成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。加快专项规划编制,重点做好综合交通规划、绿地系统规划、排水系统规划、消防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,专项规划要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,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和可控制性。进一步完善新社区规划,优化村庄社区布局,扩大集中居住点规模,压缩集中居住点数量,原则上每个居住点集聚规模达到300户、1000人以上。严格规划执行,切实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和刚性管理作用。
2. 加快新城镇建设。全面加快中心城区建设,做强新型商贸、现代科技金融等城市经济业态,不断提升城市的集聚力和人气指数;加速滨江新城开发,重点发展高端商务、总部研发、高档居住等,为集聚高端产业、高端人才提供城市配套;推进新坝镇向中心城区对接拓展,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,提升功能品质,形成以中心城区、滨江新城、新坝集镇、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的主城区。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,进一步集聚城市要素,完善配套功能,建设体现“田园都市、水上花园”特征的城市副中心。以稳定住所、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,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主城区、城市副中心转移,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,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。
3. 加快新园区建设。做精现代农业园区。省现代渔业产业园重点实施园区与新238省道接线、研发中心、检测中心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加快项目引进和实施步伐,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;现代蔬菜产业园重点实施水系配套、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,到2015年,建成区面积达到1.5万亩以上。做强新型工业集中区。对经济开发区、新坝科技园、科技新城产业园、新材料工业园、装备制造业集中区、西来桥“产业岛”,按照产业集聚、企业集群、资源集约的理念,有效整合要素资源,加快功能开发,提高投资开发强度和产出效益。同时,积极推进智能电气产业园、光伏光电产业园、船舶海工产业园等“园中园”建设,进一步彰显产业特色,提升产业层次。2013年新坝科技园创成省级高新区,2015年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。做优现代服务业集聚区。加快园博园、长江渔文化生态园建设和雷公岛、西沙岛开发,大力发展旅游业,打造长三角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;依托泰州大桥互通、扬中三桥道口等区域,建设集金融、商务、信息、咨询、专业市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“2.5产业”集聚区;充分挖掘岸线资源,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,打造高品质的现代服务业。
4. 加快新社区建设。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异化,积极探索符合农民需求、体现扬中乡村特点的规划建设模式。深入推进拆迁安置方式转变,探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资产分配受益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、城镇商品房、集体资产股权,建成港湾新城、碧桂园、绿城等设施完善、功能齐全、环境优美的城镇新社区。以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为契机,提高农村新社区和居民点建设水平。对自然形态保存较好的村庄,加大环境整治力度,保护和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肌理和空间布局,打造一批体现水乡风韵、独具自身个性的特色村庄。大力推进土地整理,对区位偏僻、规模较小的非规划布点村庄,按规划有序撤并,加快农民集中居住步伐。
(二)农业现代化工程。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、科技进步、物质装备、产业化经营和支持保障水平,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。
1. 深化经营体制机制改革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、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,2013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,2015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。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,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和流转价格市场形成机制,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集中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到2015年,全市新建百亩以上家庭农场100个以上,创成省“五好”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,入社农户比例达到98%。大力推广统一供种、统一机播、统一配方施肥、统一灌溉、统一病虫害防控、统一机收的“六统一”专业化服务模式,到2015年,全市农业专业化社会服务覆盖率达到80%,其中全程化服务达到40%。
2. 壮大特色农业产业。围绕特种水产、特色蔬果、休闲观光三大产业,加大农业招商力度,每年吸引“三资”投农6亿元以上。按照“稻麦规模化、蔬菜设施化、水产标准化、营销现代化”的思路,加快推进秧草产业化基地、河豚工厂化养殖、江蟹标准化养殖等重大项目建设,着力打造秧草、水产、菜花“三大万亩基地”,到2015年,全市秧草设施栽培面积达到1万亩,河豚工厂化养殖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,江蟹标准化养殖面积达到8000亩,菜花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。依托中海粮油、天和生物、锦润秧草、广源豆制品等重点农业企业,大力推进农产品深加工,提高农产品附加值,新增省、市农业龙头企业15家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,积极开展“三品一标”申报及产地认证,新增“三品”认证30个、省市名牌农产品商标10个,成功申报“扬中河豚”、“扬中刀鱼”、“扬中江蟹”、“扬中秧草”等农产品地理标志。
3. 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。以节水灌溉、农村小型泵站建设、水利设施更新改造、水环境治理、水土保持等为重点,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,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。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,积极做好高效设施农业机械、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具、农产品深加工机械等推广应用。加大土地整理、农业资源综合开发、中低产田改造力度,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。
4.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。加大农业科技财政投入,农业科技创新资金占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比重达到20%以上。完善与农业科研院校对接机制,每年重点示范推广一批高效高产优质新品种和农业新技术。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,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,新增省级技术研究中心3家以上。积极引导和推广生物农业、精准农业、感知农业等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,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,2015年长江渔文化生态园建成苏南社区感知农业核心基地。加强农业人才和现代农民培育,2015年全市持证农村劳动力比重达到35%。
(三)强村富民收入倍增工程。深入开展村级“四有一责”建设和新一轮“三增”主题活动,全力构建强村富民工作机制,实现村级经济快速发展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。
1.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。引导村集体发展“飞地经济”,大力推进镇富民工业园建设,加快从就地盘活存量资产向集中集聚发展转变。鼓励村集体参与城市开发和新城镇建设,发展综合商务楼、新市民公寓、仓储物流设施、综合农贸市场、商业店铺等经营用房,加快从传统标准化厂房建设向区域城市化建设中的资产经营转变。引导有条件的行政村联合组建公司制企业,或由镇(街、区)、村联合组建投资公司,建设经营性物业,加快从单一发展向抱团发展转变。围绕“一村一品”的总体思路,鼓励农业产业化基础较好的村以村集体为经营主体或持股的方式,建设村级现代农业产业园,增加村集体资源开发收入,到2015年,全市建成村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0个以上。鼓励地处沿江、生态资源丰富的村,因地制宜发展“农家乐”、“渔家乐”等休闲观光农业,增加村集体经营开发收入。